部门主要职责:
一、负责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改组。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,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。
二、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。
三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,决定所出资企业合并、分立、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。
处室职责:
(一)负责拟定所出资企业合并、合资等重组方案,提出所监管企业改革改组的政策建议。
(二)研究拟定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措施,推进所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。
(三)牵头组织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。
(四)指导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。
(五)协调解决企业改革改组中的重大问题。
(六)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。
处室工作任务:
1、研究提出推动所出资企业重组整合的意见建议,审核市属企业(重要子企业)重组改革方案,协调解决企业重组中的重大问题。
2、指导所出资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,研究提出规范所出资企业公司治理建设意见。
3、指导所出资企业推进实施员工持股试点,规范所出资企业及下属子企业员工持股实施过程中的问题。
4、推动国企改革“双百行动”企业、国家第四批混改试点企业和“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工程”企业完成改革任务目标。
5、申请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工作。
6、研究提出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,组织协调并推进所出资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。承担推进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有关工作。
7、对接壮大民营经济攻势有关工作。
8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